涉定增保底收益承诺等信息未及时披露,东南网架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速读

时间:2023-04-11 19:51:41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东南网架12月19日公告,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、实控人郭明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经查,在2017年东南网架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,公司控股股东东南集团、实控人郭明明分别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华宝信托、中诚信托签署《差额补足协议》《保证合同》, 约定东南集团对其承诺保底收益,郭明明、王丽芳夫妇提供保证担保。2020年3月,东南集团、郭明明夫妇与上述认购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,将差额补足及保证责任延期至2020年12月。东南集团、郭明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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